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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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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委托单填写说明

时间:2022-08-10 浏览次数:

样品名称:按照样品外包装标示信息填写,散装样品由委托方提供样品名称。

注册商标:填写样品外包装标示有® ™名称。

样品标记定型包装样品填写标示生产日期、批号和保质期(或有效期),散装样品不填写。

样品包装:根据样品包装形态勾选“散装”或“定型包装”。

包装规格/数量:定型包装样品填写包装规格和数量,如100mg/粒X50粒/瓶X2瓶。

生产单位:定型包装样品填写标示生产单位名称,散装样品不填写。

样品来源:一般情况填写委托单位名称,若为投诉争议样品,可填写被投诉人或相对人。

检验项目:填写双方沟通确认检测项目名称。

检验依据:填写检测项目采用的具体检验方法。

备注:①余样处理方式:委托方自行确认是否退样并在备注中说明。 

②客户意向:委托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注明“需要测定不确定度”和“同意使用非标方法”。

检验分包:如需分包检验项目,客户在客户意见一栏中填写同意分包并签字。

客户附带对照品:如委托方附带对照品勾选“是”,如无则不填写。

客户附带资料:如委托方附带资料勾选“是”,如无则不填写。

委托单位全称:按介绍信或委托书上的公章填写,该名称将与检验报告书委托单位名称和检验费发票抬头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