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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药材报验资料须知

时间:2022-09-16 浏览次数:

序号

进口药材需提供资料

备注说明

1

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

需提交口岸检验通知书第三联(黄联),通知书上的药品信息应与《进口药材批件》、装箱单和发票的信息内容应一致。

2

进口药品通关单

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的第四联(黄联),通关单上所有药品信息与口岸检验通知书上   的信息应一致。

3

进口药材报验单

进口药材报验单上的药品信息应准确,报验单应加盖收货单位和报验单位的公章。 “存货地点”栏应明确填写存货地址和抽样地址。

4

原产地证明复印件

原产地证明为药材生产国或地区的商会、商检或海关等部门出具,原产地证明必须有合同号和重量并与装箱单相符。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为同一版本。

5

购货合同及其公正文书复印件、提运单、装箱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

购货合同上的药品名称、规格应正确无误,标示的订货数量应与实际进口量相符,应有买卖双方的签章。 提运单、装箱单和货运发票的药品数量与货值必须与实际货物一致。货运发票必须为签订合同的卖方出具,应有签章与合同号。涉及到转口的药品,应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、装箱单、提运单和货运发票。

6

申请人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者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

如收货单位与报验单位不一致的,还需提供收货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
7

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

本次进口药材检验用质量标准及标准来源说明

9

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

涉及濒危物种的药材,应当提供进出口双方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

10

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

如出口商的营业执照等

11

真实性保证声明及授权委托书

对所提供的报验资料,应出具真实性保证声明;对于报验经办人,应出具授权委托书。


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


以上资料是否齐全:□是   □否

缺少资料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报验经办人签名: